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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湖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州商务文〔2018〕2号)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商务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4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商务局 关联政策: 591499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管理,规范使用国家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农村电商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湖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州商务文〔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商务发〔2017〕132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商务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各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推进情况,印发关于实施湖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州商务文〔20182号)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扶持”的原则,对整个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作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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