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商务局对《关于咨询如何办理出国务工备案的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商务局 日期:2024-01-16

  来电人:市民

  来电时间:2024年1月10日
  主要诉求:本人为泽林镇翁垴村12组村民,前期在印度尼西亚永恒钢铁厂工作,护照编码:EA5390426,现已辞职并将前往缅甸宝成钢铁厂务工,公司告知可帮组办理签证但需由户籍相关部门办理出国务工备案。述求目的:咨询如何办理出国务工备案。
  答复时间:2024年1月15日
  答复意见:按照国务院令第620号《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规定,出国务工人员应通过有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办理出境手续(包括培训、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办理护照所需文件等),并协助办理劳务人员在国外的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商务主管部门不受理个人出国务工备案。

  111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联系,对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加了微信,将由省商务厅发布我局编印的《出国务工知识攻略》和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620号《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名称发给了您。 

  答复单位:鄂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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