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车辆是否符合报废汽车置换政策的问题

信息来源:鄂州市商务局 日期:2024-08-21
  来电人:市民
  来电时间:2024年8月20日
  主要诉求:本人了解到商务局7月25日发布的报废汽车置换机动车的补贴政策,购买新能源车辆有2万元补贴,购买汽油车有1.5万元补贴,本人名下有一辆小轿车(鄂SB2S59)是国四排放标准,2010年登记上牌,本人车辆是否符合报废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答复时间:2024年8月21日
  答复意见: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要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您2010年上牌的小轿车(鄂SB2S59)虽然是国四排放标准但符合申报条件。

  答复单位:鄂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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