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市民
来电时间:2025年9月1日
主要诉求:本人是外地货车司机,今日将货车(鄂A****8)送往鄂州市物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地址:鄂城区经济开发区杨湖路北)进行报废处理,双方约定一吨价格按照1600-1700元计算,但过磅时发现车辆重量与年检时重量不一致,少了2吨,差额接近3000余对此不认可。
答复时间:2025年9月3日
答复意见:您好,《关于与鄂州市物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报废车辆纠纷问题》已收悉,我局对该投诉情况非常重视,并立即开展对该车报废流程,称重,结算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实际情况为:
一:该车报废流程,称重及结算残值情况:
据了解,车主和一位安徽籍中介联系的该车报废业务,安徽籍中介又联系一名周姓中介,周姓中介联系鄂州市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将该车办理报废。物源公司回收报废货车(鄂A****8),实际称重4.05吨,结算价格为:每吨1700元。共计7087.5元。物源公司过磅人员在对该车过磅称重后,由公司财务部向周姓中介支付报废款7088元。
二:车辆实际情况:
该车使用性质为:专项作业车(自备吊车),物源公司业务部门在收到该车后发现:该车吊重设备已经被拆卸(该设备大约2吨)。
综上所诉:物源公司工作流程正规,称重设备及重量,结账等无任何瑕疵。
经过与您的电话沟通,已确认无异议。感谢您对我市报废汽车拆解业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回复。
答复单位:鄂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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