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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国国内贸易运行情况

信息来源:鄂州市商务局 日期:2019-02-01
一、社零总额增长9%,消费连续5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引擎。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8。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达18。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消费升级势头不减,恩格尔系数为28。4%,下降0。9个百分点;服务消费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达44。2%,提高1。6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6。2%,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连续5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
二、国内贸易增加值达11。7万亿元,国民经济大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2018年,国内贸易主要行业(包括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7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约13%,占比仅次于制造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约25%。其中,批发零售业增加值8。4万亿元,增长6。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1。6万亿元,增长6。5%。
三、市场主体突破7000万户,创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2018年,国内贸易新设市场主体1412万户,平均每天新设3。9万户。2018年末,国内贸易实有市场主体7343万户,比上年增长10%,占全国市场主体总数68%,高居各行业首位。其中,批发零售业市场主体5484万户,增长8。6%;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1039万户,增长19%。
四、吸纳就业突破2亿人,稳就业惠民生作用凸显。根据初步测算,2018年末国内贸易就业人数达2。08亿人,比上年增长8。5%,首次突破2亿人大关;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超过四分之一,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超过一半。其中,批发零售业就业人员1。53亿人,增长8。6%;住宿餐饮业就业人员0。32亿人,增长8。6%。
五、纳税额增长11。9%,充分发挥税收增长顶梁柱作用。2018年,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税收收入达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增速比税收总额快2。8个百分点,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18。2%。其中,批发业税收收入16875。7亿元,增长12。1%;零售业6904。1亿元,增长11。6%;住宿业304。5亿元,增长13。2%;餐饮业325。7亿元,增长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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