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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征选鄂州市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促进消费券发放的平台支付企业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商务局 日期:2021-11-05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支持我市零售、餐饮、住宿业、农家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增量提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鄂州政发〔2019〕3号),我市计划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投放促进消费券。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鄂州促进消费券发放的平台支付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平台工作内容 

  鄂州促进消费券由入选的支付平台企业组织实施发放,每轮鄂州促进消费券发放后,消费券发放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拉动比等后台相关数据。 

  二、平台要求 

  1、消费券发放平台需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其中,银行卡清算机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公司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银行业机构应持有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业务准入的批准文件,银行业机构分支行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的授权书;非金融支付机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非金融支付机构分公司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完成备案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消费券发放平台要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备等措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3、消费券发放平台要能够采取动态码等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恶意套取财政资金、刷单等行为,确保消费券发放安全、透明、公正、高效。 

  三、确认原则    

  1、优选资质齐全的发放平台; 

  2、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发放平台; 

  3、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头部互联网平台; 

  4、优选陈述答辩效果好的发放平台。 

  四、确认流程 

  1、发放平台的确认过程由鄂州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2、企业自愿向鄂州市商务局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 

  3鄂州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会,申报企业现场陈述,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并现场提问、答疑    择优确定费券发放支付平台企业,并与之签订总委托协议和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支付平台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于1110日前向鄂州市商务局提交《鄂州促进消费券发放申请书》,包括发放平台简介、平台资质、往期活动成果、支持鄂州市促进消费券发放措施,鄂州市促进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等内容。 

    人: 

  联系电话:027-6026551018871104243 

      箱:7720916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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