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商务局以询价方式进行审计服务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报价。
一、项目内容基本情况
鄂州市再生资源回收整治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2022年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2022-2023年内申报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出具相应的审计成果文件等工作,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内的投资经济活动至竣工验收结算为止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进行审计。
三、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按照《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规〔2010〕265号)进行计算。
四、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审计业务资格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有不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正常执业,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
4、投标人近二年类似业务的成功案例(提供采购合同)。
五、审计程序要求
1、审计工作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当天到达指定的审计现场。
2、自项目送审资料接收之日起,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原则上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出具本节点审计服务的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复杂性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本节点审计服务的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中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六、采购预算
以我单位一年内实际申报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审计费用为准。
七、项目完成时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 11 月 30 日17:30时止。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报价资料以纸质密封件形式提交。
3、提交地点:鄂州市商务局507室。
4、投标文件应包含事务所简介、主要业绩、报价单等基本信息,缺少报价单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采取最优报价法确定一家供应商,报价截止后3日内,由鄂州市商务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报价人如不能及时按询价相关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资料,顺延至下一报价人,原报价人将被市商务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其服务资格。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鄂州市商务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1号
联 系 人:吴恒
联系电话:027-6026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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