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审核相关资料后拟同意梁子湖区供销合作公司子坛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由邓锡斌变更为胡黎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至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1号,邮编:436000,电话:027-6026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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