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外商投资环境、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促进体系,创新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以优质的服务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和外资的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包保服务机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包保服务机制,市商务局统筹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对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服务,及时了解并解决企业存在问题和困难。同时根据企业要求和需要适时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宣传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针对企业在信息报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各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包保服务,建立服务台账,对企业开展专项服务。
(二)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建立完善与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具体交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召开外资企业参加圆桌会、座谈会、视频会等会议。深入了解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发展情况,精准研判外资形势、推动实现稳外资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投诉联系机制。完善外商投资投诉机制,完善投诉渠道网络。市商务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协调推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督促、检查各区、开发区投诉事项处理的落实情况,做好全市外商投诉案件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做法,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有关问题。
(四)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服务机制。强化开放理念和服务意识,积极发挥行业管理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自媒体及微信等工具,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建立涉外权威发布渠道,通过商务局网站等各类平台,及时向外商投资企业传递政策信息、投资信息、合作信息等,让企业应知尽知,畅通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帮助企业挖掘投资机遇,参与国际国内各类交流合作活动。
(五)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服务机制。外籍员工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在按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实施专项奖励,对来鄂州工作的外籍人才,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A 证、B 证,且年薪在 2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人每年 2 万元、1 万元标准,给予用人主体奖励,奖励时间不超过 3 年。引进的外籍人才通过鄂州获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的,给予 20 万元人民币奖励;获选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的,给予 10 万元人民币奖励。
四、工作要求
各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水平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把稳外资和全流程服务企业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大对外资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的服务力度,不断完善落实服务机制,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规划,常抓不懈,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鄂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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