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组织机构
领导简介
政策解读
财务信息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征集调查
局长信箱
在线访谈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鄂州市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新增回收企业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市场科
日期:2025-01-03
根据《省卫健委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24〕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商务局审核认定,拟对清能科技(鄂州)有限公司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资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五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定,该公司回收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27-60265436 027-60265571
鄂州市商务局
2025年1月3日
【
打印此页
丨
关闭窗口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6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1号 版权所有 © 2019 湖北省鄂州市商务局主办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 最佳分辨率:1024*768
联系人:向秋萍 联系电话:027-60265828 点击总量: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