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等规定,决定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鄂州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修订稿)》第十条第(一)项“(一)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修改为“(一)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其他内容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文件同步生效。
鄂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4日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6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1号 版权所有 © 2019 湖北省鄂州市商务局主办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 最佳分辨率:1024*768 联系人:向秋萍 联系电话:027-60265828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