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环境与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成品油经营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一、举报范围
1. 无证经营类:未取得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储存、销售、运输活动;证照过期、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经营证照经营。
2. 黑加油站点类:城乡结合部、物流园、建筑工地、隐蔽院落、矿山等区域的黑加油点、自建油罐、撬装式加油装置非法对外经营。
3. 流动加油车类:国省干道、货运枢纽周边的流动加油罐车;伪装成快递车、冷藏车、洒水车、工程车等隐蔽式流动加油车;非法改装、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加油车。
4. 劣质油品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油、调和油、劣质油;将组分油直接调和后销售;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为幌子生产销售成品油。
5. 计量作弊类:加油站加油机改装遥控装置、篡改计量数据,缺斤短两;破坏加油机铅封、违规调整参数。
6. 非法运输类: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运输成品油;无证运输、超载运输、伪装运输成品油;运输企业非法改装油罐车。
7. 偷税漏税类:虚开成品油发票、购进“不带票”成品油、篡改销售数据、隐瞒经营收入等涉税违法。
8. 挂靠经营类:加油站违规挂靠、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证照;以加盟、合作名义变相转让成品油经营资质。
9. 散装油违规类: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未落实实名登记、限量管控;非法储存散装成品油。
10. 安全隐患类:非法储存成品油、违规设置油罐、消防设施缺失或不合格、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安全风险。
11. 保护伞及渎职类:为成品油违法经营提供庇护、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
12. 其他违法类: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成品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三、举报电话
鄂州市商务局内贸科:027-60265510
四、举报内容
举报内容须真实客观,请尽量写明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地点、经营时间、涉案车辆、现场情况等详细信息,附带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更佳,便于部门快速核查处置。严禁捏造虚假线索、恶意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鄂州市违规销售成品油专项治理活动专班将严守保密纪律,全程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以线索核查为抓手,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深挖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经营链条,从严整治行业乱象,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营造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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