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予以公告作废。
鄂州市商务局行政执法证遗失名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直接拒绝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同时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鄂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13日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