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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内贸科 日期:2025-04-10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商务部门,中石化鄂州分公司、中石油鄂州分公司、各民营(含其他国有)加油站(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2025〕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时间

  凡在鄂州市范围内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均属本次年检范围,年检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结束。

  二、主要内容

  (一)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等情况;

  (二)2024年度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三)2024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

  (四)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五)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三、工作总体安排

  (一)报送资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通知辖区内加油站(点)参加年检,并于5月31日前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2.《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3.提供有效期内成品油供油协议;

  4.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5.《营业执照》;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油库或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8.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二)年检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了解掌握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检验,形成明确初审意见,于5月31日前将企业年检初检意见、年检资料集中报市商务局。

  (三)年检审查。市商务局对企业年检资料进行审核。对年度检查合格的企业通过年检,并在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四)公示公告。年检结束后,市商务局将在网站上公告年检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行业监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实企业提交的材料,到站实地抽查,通过查购销台账、购油发票及核对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是否一致等方式,仔细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二)严肃年检审查。各加油站(点)要按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年检资料,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不予通过年检,并报请相关部门稽查处置,限期整改。

  停歇业加油站(点)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参加年检,年检按“停歇业”办理。证书(副本)由商务部门暂扣,复营验收合格后退还。

  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企业,由区商务主管部门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附件:1.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鄂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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