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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商务局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商务局 日期:2018-07-1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商务系统行风评议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商务厅鄂商监通[2011]4号文件精神以及市纪委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商务系统行风建设实际,特制定鄂州市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树立新风正气为重点,着重解决影响投资环境,制约内外贸发展,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 主要任务
  (一) 强化发展意识,树立服务理念。大力开展以“树新风正气,促跨越发展”为主
  题的教育活动,重点解决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机关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扩大服务领域,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 严格规范行为,加快职能转变。各单位要以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
  公信力为出发点、认真落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务实勤政的要求,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项目的清理,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组织“下放权利回头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项目,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办结率,方便群众办事。
  (三) 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要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思想作
  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在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干部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加强廉洁自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思想教育在前,坚持制度建设在前,坚持严格监督管理在前。
  三、创建活动
  (一) 领导重视,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行风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行风方面出现的问题,把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
  (二) 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政策法规。制定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管理办法,文明开展商务执法。
  (三) 勤政为民,增强服务意识。以为社会,企业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四) 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行业优良作风,按规定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范围、监督办法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五)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用制度管事管人,建设决策民主、高效廉洁的领导班子。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依法办事、诚实高效、清正廉洁、文明礼貌的干部职工队伍。
  四、示范单位条件
  (一) 完成商务指标;
  (二) 本系统无违纪违法案件;
  (三) 本单位无违反依法行政要求的重大投诉和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
   六、工作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商务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争通过此项活动推动商务事业跨越式发展。各级领导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掌握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 规范行为,注重实效。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行政务公开,将办事项目名称、方式方法、办事程度、办事时限、办事要件、承办人和责任人一律向社会公示,切实做到阳光操作,提高权利运行的透明度,真正做到承诺践诺,取信于民。
  (三) 加强检查,确保落实。要加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督促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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