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金秋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拟于近期发放2026年“乐享鄂州 ”假日消费券,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承担本次消费券发放的服务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平台的工作任务
入选的平台需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相关服务能力的建设,应当开发运行消费券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免费提供消费券报名、发放、汇总、核销、结算等方面的作用,实现消费者和企业商户注册报名、交易信息汇总、活动数据分析等消费券发放全周期信息管理功能。
(一)协助确定参与活动商户。负责开发商户报名系统,协助组织有意向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活动,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要求,完成企业门店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企业承诺函、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活动培训及答疑、宣传等物料到店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协助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负责协助做好消费券发放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消费券制券、领取、核销等工作,确保消费者核销便利,规则提示明显,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根据核销情况及时对发券比例等提出意见建议,控制好发放节奏,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消费券核销率。
(三)建立资金支付管理台账。负责设立专门资金账户,对消费券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动态监控和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开展消费券发放风险监测。负责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诈骗等违法违规套现消费券等行为发生。若有上述情况,第一时间向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组织开展活动宣传推广。负责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就本次活动开展市内外宣传,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六)建立本地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核销平稳有序。
(七)主动接受监督管理。负责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按日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数据(消费券发放张数及金额、领券用户数、用券用户数及核券数量、核销金额及订单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户数等后台相关数据)。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均能及时响应、完成政府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二、服务平台的资格要求
(一)线上、线下服务平台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④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相关资质;
⑤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⑥近年来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隐患。
2.具备承接消费券发放的专业技术能力
①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能够配合政府部门实现发放要求。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
②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用户手机GPS定位,区分不同门店,平稳、有序、安全组织全市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
③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④拥有本地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全市相关需求;
⑤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具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的咨询和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并具备赔付消费券资金的能力。
一旦发生违法违规核销消费券行为,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全力追讨或承担相应消费券资金损失。
(二)线上服务平台须具备的特定条件。具备商品自营能力,能实现从自营仓发货,能够甄别并确保通过平台销售的所有商品收货地址全部在湖北省地域范围内。
(三)线下服务平台须具备的特定条件。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有意向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活动,完成企业门店的地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企业承诺函、对企业门店工作人员进行活动培训和答疑及宣传物料到店等。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证明、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平台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围绕申报条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符合条件商户资源情况、平台活跃用户量,平台2026年以来承接消费券等政府促消费补贴资金发放效果);
(三)2026年“乐享鄂州”假日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组成,平台是否有现成的商户报名系统,消费券每日发放数量方案,平台拟叠加配套资源情况、拟采取的风控措施,以及确保核销率可采取的措施等。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
四、服务平台确认流程
服务平台的确认过程由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
(一)收集响应材料;
(二)根据收集的资料,筛选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平台企业参加专家评审;
(三)邀约申报平台企业现场陈述(含PPT演示);
(四)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申报平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提问、答疑、打分,评审专家组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
(五)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并与入选平台签订委托协议。
五、材料报送
凡愿意接受邀请单位,请根据要求制作申报材料,以上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及扫描PDF版,请于2026年9月14日17:00前送达鄂州市商务局内贸科。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1号5楼505室
联系人:余军
联系电话:027-60265002
邮箱:704876067@qq.com
附件:2026年“乐享鄂州”假日消费券评审要点
鄂州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0日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6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1号 版权所有 © 2019 湖北省鄂州市商务局主办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 最佳分辨率:1024*768 联系人:向秋萍 联系电话:027-60265828 点击总量: |